2022-05-12 15:30 作者 :小品 围观 : 次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之前,国旗在何种情况下下半旗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此之前,以半旗志哀的国家领导人有20位,分别是任弼时、罗荣桓、谢富治、何香凝、邓子恢、李富春、董必武、康生、周恩来、朱德、毛泽东、郭沫若、罗瑞卿、苏振华、刘少奇、宋庆龄、廖承志、刘伯承、叶剑英、胡耀邦。
下半旗,也称降半旗,是公众表示哀悼的重要礼节。按照我国国旗法规定,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下半旗是一个国家行为,一般是在某些重要人士逝世或重大不幸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发生时来表达全国人民的哀思和悼念。期间全国各公开场合的国旗,驻国外的使、领馆的国旗均应下半旗表示志哀。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之前,国旗在何种情况下下半旗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此之前,以半旗志哀的国家领导人有20位,分别是任弼时(1950)、罗荣桓(1963)、谢富治(1972)、何香凝(1972)、邓子恢(1972)、李富春(1975)、董必武(1975)、康生(1975)、周恩来(1976)、朱德(1976)、毛泽东(1976)、郭沫若(1978)、罗瑞卿(1978)、苏振华(1979)、刘少奇(1980)、宋庆龄(1981)、廖承志(1983)、刘伯承(1986)、叶剑英(1986)、胡耀邦(1989)。从这20位以半旗志哀的领导人的身份来看,逝世前是正国级领导或曾任正国级职务的有任弼时、董必武、康生、周恩来、朱德、毛泽东、刘少奇、宋庆龄、叶剑英、胡耀邦共十位,而另外十位则没有担任过正国级领导职务。
1990年6月《国旗法》通过至2015年以前,有11位国家领导人在出殡时下半旗,其中除了元帅徐向前、聂荣臻外,李先念、邓颖超、王震、姚依林、陈云、邓小平、彭真、杨尚昆全部担任过政治局常委或其他正国级领导职务。这表明,在1990年之后,为国家领导人下半旗志哀的标准,事实上进一步明朗化。
2015年6月19日清晨, 为悼念乔石同志,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2015年7月22日清晨, 为悼念万里同志,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2019年7月29日清晨, 为悼念李鹏同志,北京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清明节当天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