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15:37 作者 :小品 围观 : 次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大校是校官里级别最高的军衔,一般对应的是副军、正师、副师3个职务级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大校是校官军衔的一级。中国、朝鲜、越南、摩洛哥等国中等军官军衔的最高一级。多数国家未设大校军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朝鲜实行军衔制时,首次在人民军中设置了大校军衔,校官的军衔等级定为4级。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设大校军衔,被授予者多数为1952年的正师级干部,少数为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准军级和副军级干部,还有少部分红军时期入伍的副师级干部。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度,继续设置大校军衔。
1994年5月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规定,大校是副军职、正师职、副师(正旅)职和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55年和1988年两度实行的军衔制中,均将大校作为校级军官的最高级别。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校官设置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校军衔可以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和副师长等四个级别的军官。